汉寿县人大机关关于表彰2018度“文明家庭”的通报
县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引导县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尊老爱幼、夫妻互敬、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根据《汉寿县人大机关“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县人大机关开展了2018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经民主推荐,组织评选,决定对陈杰,曾丽琴、徐灿、龚思思等4户授予“文明家庭”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家庭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示范作用。同时也希望机关其他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受表彰家庭的先进事迹,倡导幸福、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营造民主、和谐的家庭氛围,以家庭文明促进人大工作的开展,使县人大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汉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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