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免胡颖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20 18:53:28 【字体:小 大】 2025年1月20日,汉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胡颖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周玲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肖灿同志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叶淑云同志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