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免马政国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26 18:00:17 【字体:小 大】 2024年11月26日,汉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马政国、黄建、张恒、郭小霞、刘洋、朱太山、彭媛明、陈卉、石良双、陈增益、李刚、姚俞、李奇昆、刘娟、王翠娥、朱文清、欧丽莹、刘甜、黄贵春、林维莉、彭志敏、彭益正、彭芳、张琼、徐婷婷、杨屹、唐铁功、伍小莲、袁美英、龙鹏等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免去:张茂歆、向阳等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彭华同志的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