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决定任免杨剑波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26 18:00:51 【字体:小 大】 2024年11月26日,汉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杨剑波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廖秀明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决定免去: 曾峰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唐迪平同志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