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先进同志辞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3 11:33:18 【字体:小 大】 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先进同志辞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7年12月22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17年12月22日 ,汉寿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李先进同志辞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报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