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次常委会:汉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汉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6年4月28日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通过)
决定任命:
彭 华为汉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朱爱英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术刚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徐 琳为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
匡建军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晓玲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志强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臧华民为县人民法院蒋家嘴人民法庭副庭长;
曾见国为县人民法院太子庙人民法庭副庭长;
杨 丹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罐头嘴人民法庭副庭长;
刘思琴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周瑞平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唐碧英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郭跃武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邓丕红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曾文发的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曾腊莲的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汤光灿的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席建明的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
李爱民、王雁群、开建明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邵小华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韩爱华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文波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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