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次常委会:汉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汉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3年6月28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刘晓娟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凌闵江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祝鸿凌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臧华民、罗云霞、刘淑珍等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吉琴、肖琼、任智慧、张茂堂、刘德强、曾爱民、何潇怡、杨恒卫、胡玉章、韩龙保等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宋鹏、王立德、张伟、赖立帅、陈跻、马富彬等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刘晓娟同志的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爱华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徐曼君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周毅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仙桃、苏宏元、高道万、胡伯才、张茂堂、曾三久、邱其纯、李赞成、严政德、曾书敬、刘恒、刘少荣、刘佑满、曹红政、陈光新、金保田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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