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汉寿县人民政府建设县一中与县人民医院中间地块公园项目的决定
(2024年6月12日汉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汉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接受了汉寿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决定建设县一中和县人民医院中间地块公园项目的议案》(汉政函[2024]15号)提请,并听取了关于议案的情况说明。经过审议,会议同意县人民政府提请的在县一中和县人民医院中间地块建设公园。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强工稳农,活旅靓城”发展战略;要科学规划建设方案,既要做到规划合理、功能齐全,又要做到节约成本、符合实际;要严格程序组织项目实施,依法依规做好项目申报、审批和备案等程序,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工建设;要严防政府债务风险,合理确定投资规模,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举债或融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严控因项目建设新增各类政府债务。
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2024年6月12日汉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按照党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县委有关工作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原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相应更名为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