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经2024年5月29日汉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蔡少波、郭建湘、张竣杰、刘峻菘、刘伏来、叶宏发、罗长君等同志辞去汉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蔡少波同志的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郭建湘同志的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汉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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