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2月12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14日至16日在县城召开。
建议列入本次会议的议程共七项:
一、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汉寿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汉寿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9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补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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