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次常委会: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
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杨学军同志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7年6月27日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百禄桥镇五里牌选区选举产生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杨学军,因长期生活居住工作在外地,不便于参加原选区的代表活动,不能很好地履行代表职责。其本人提出了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其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杨学军的代表资格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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