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聂辉等同志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11-07 15:12:25 【字体:小 大】 (2016年11月7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6年11月7日,汉寿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聂辉、易顺连同志辞去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代表法的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报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