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次常委会:关于接受覃事共同志辞去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30 16:37:52 【字体:小 大】 关于接受覃事共同志辞去常德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5年10月29日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2015年10月29日汉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覃事共同志辞去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常德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汉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