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次常委会:关于接受史以先同志辞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30 16:21:48 【字体:小 大】 汉寿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史以先同志辞去县第十六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3年12月31日汉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汉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史以先同志辞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汉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