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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1—5号)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11-25 17:18:04 【字体:小 大】

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公    告

(第一号)

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选出了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如下:

主  任:袁佑清

  副主任:周政怀   王立芬(女)  彭天喜

  陈武俊   饶 杰

委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马 云   王 敏(女) 龙必军(女)

  吉 琴(女)  朱济文   朱爱英(女)

  刘术刚   苏孟军   李 华(女)

  李东初   李先进   李多娇(女)

  吴 飚   何烈明   陈 杰

  陈庆铭      周达武   周新宏

  胡章岭   钟学斌   骆韶宏

  徐 琳(女) 徐小军   郭 军

  黄少华   黄志勇   龚玉彪

  粟显波(女)  曾丽琴(女)

现予公告。

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6年11月25日

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公    告

(第二号)

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选出了汉寿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名单如下:

县  长:车世忠

  副县长:丁克刚   呙滨辰   李功文

  罗永锋   李碧波    余 梅(女)

  宋万林

现予公告。

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6年11月25日

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公    告

(第三号)

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选举鲁祖方同志为汉寿县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公告。

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6年11月25日

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公    告

(第四号)

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选举黄艳霞同志为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6年11月25日

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公    告

(第五号)

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选出应由我县选举的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如下:

1、市委推荐到汉寿县选举的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1名,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先蒙   刘  高   刘  静   刘丽艳(女)

 刘保湘   李建伟   李新河   陈坚毅(女)

 周  峰   袁世平(女)  韩成轩

2、西湖管理区到汉寿县选举的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名,以姓氏笔划为序)

 龚霞波      魏仲珊

3、汉寿县推荐的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45名,以姓氏笔划为序)

于 芬(女)  王 华   王众豪   王连喜(女) 

王佳玲(女)  车世忠   邓 慧   叶新华

吉 琴(女)  成晓燕(女)  吕孝胜   朱 英(女) 

伍国典   任小玲(女)  刘运华   李 霞(女) 

李阳斌   杨 戊   杨 芬(女)  杨 昶

杨剑波   吴 锐   吴明星   何桂英(女)

邹秉松   张 敏(女)  张 婷(女)   张昌元

张建军   陈 军   陈精忠   周 静(女) 

周泽连(女)  周政怀   胡 丽(女)  袁佑清

涂建英(女)  黄 强   黄荣耀   黄婷婷(女)

彭晋华   蒋傲林(女)  童艳玲(女)   曾培安

蔡国民

其代表资格需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经市人大常委会确认。

    现予公告。

汉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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