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2015年6月29日,汉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实到23人。常委会主任李学文,常务副主任周政怀,党组副书记龚玉德,副主任王立芬、彭天喜、陈武俊、饶杰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副主任陈武俊主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袁佑清,副县长呙滨辰,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文波,非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人大委办副主任,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共有4项议程。
一、关于2014年县级财政决算工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决定批准2014年财政决算。会议认为,2014年,县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严格按照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积极依法组织财税收入,加强支出管理,深化财政改革,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平稳较快发展。但也还存在县本级可用财力规模不大、预算管理刚性不强、政府性债务风险较大等问题。
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税收工作,认真研究解决财政面临的压力和矛盾,抓紧整改落实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一是要努力培植夯实财源。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创新激励机制,鼓励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二是要切实深化预算管理。探索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完善预算编制体系,制定追加预算管理办法,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要强化预算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或改变项目用途的,下年预算予以调减或取消。四是要着力盘活存量资金。科学调度资金,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快结转项目的执行,确保盘活财政资金存量。五是要加大政府性债务管理。要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举借新债,债务数额较大的举债项目要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要积极盘活国有资产,通过国有资产收益偿还政府债务,并安排相应的偿债准备金。
二、关于重点项目建设融资工作
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芙蓉路、辰阳路提质改造和龙珠湖公园建设项目融资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会议认为,此项融资意义重大,有利于拓宽我县融资渠道,加快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且风险可控,融资模式符合汉寿实际,决定批准该项融资议案。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国家相关政策,尽量延长借款期限,切实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同时,要严格资金拨付审核,加强对资金拨付的后期跟踪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关于沅澧快速干线6号大道汉寿县城至德山段(汉寿大道)新建工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沅澧快速干线6号大道汉寿县城至德山段(汉寿大道)的有关情况报告。会议认为,汉德大道是我省打造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圈的重大交通基础建设工程和我市构建沅澧快速干线的重点工程,它的启动建设,对促进常汉融城、激活旅游产业、繁荣地方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推进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一是要强化宣传发动。要广泛宣传项目建设对县域经济特别是沿线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深远影响,使全县上下对汉德大道建设形成更加广泛的共识,为公路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建设施工环境。二是要强化工作调度。要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分工,交通、城建、水利等部门要抓紧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完善,对于项目申报和征地拆迁工作要倒排工期,加强调度,确保项目前期工作在11月份以前全面完成。三是要强化资金筹措。要主动加强与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的衔接,争取项目补助资金。国土部门和城投公司要积极盘活城区储备土地和汉德大道两厢土地,抓好以地筹资和融资贷款工作。四是要强化建设控规。要迅速划定沿线的土地控规红线,并对沿线的现有建筑物进行拍照存档,严厉打击道路两厢控规区域内的违章建设等问题,有效减少道路建设的征地拆迁成本。
四、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工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情况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在县委的领导下,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工会法》赋予的职权职责,在支持工会工作、保障工会权利、发挥工会作用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推动了经济健康发展。但也还存在思想认识不高、工会维权乏力、支持力度不大、执法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为促进《工会法》的有效贯彻实施,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一是要进一步营造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近期由县政府办牵头,人大内司工委和政府法制办、总工会、工信局参加,共同举办一期中小企业负责人培训班,重点加强工会法的学习,督促企业依法成立工会组织。二是要进一步维护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县人社局要增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劳动监察大队人员力量,配齐配强执法力量,加大维权力度。县工信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会工作指导员制度,选派专职人员对非公企业工会工作进行指导。司法机关要切实承担起法律赋予的责任,及时办理涉及工会法和劳动法的各类案件。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工会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县人民政府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将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加大县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的资金保障力度。四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会法执法机制。要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尽快设立工会工作综合协调办公室,进一步整合部门执法资源。要加大劳动监察力度,重点督促解决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职工工资、拒缴社会基本保险金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