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汉寿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主任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24 11:08:53 【字体:

324,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学文主持召开了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债务管理和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人大联工委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向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重点建议(草案)的汇报,并进行了审议。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教育债务管理和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债务管理和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着力实施教育强县战略,通过加大教师招聘力度,加强师德和业务建设,完善教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我县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同时,狠抓了教育债务的管控和化解工作,学校债务逐年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会议指出,目前我县农村教师总量不足,教师年龄严重老化,学科结构性矛盾突出,教育债务数额巨大(1.7亿元),教育经费保障不够等问题较为突出,亟需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早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每年要召开一次全县议教工作会议,对教育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切实解决我县教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当前,县人民政府要着力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方面,要加大农村教师队伍的补员和经费保障力度。要按照“教师补员数量不得少于上一年度自然减员的80%”的教育强市考核标准,加大我县教师的招聘力度,逐步消化现有农村代课教师,并抓好新聘教师的定期回访工作。要加大城区学校对农村学校的支教力度,严格控制农村教师进城,新聘农村教师三年内不得调动或借用。确因工作需要进城的,须经县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要严格落实省政府湘发[2010]1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精神,建立我县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制度,县财政按每年200万元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增加,县教育局也要在绩效工资统筹部分中列支同等额度资金用于农村教师补贴,以鼓励教师到农村任教。

另一方面,要加大教育债务管控力度。教育债务是政府性债务,必须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绝不能因债务负担影响到全县学校教学的正常开展。县政府要及时召开全县议教工作会议,将学校债务管控和化解工作纳入会议议题。县政府要组织县财政局、审计局、教育局共同研究制订我县教育债务管理办法,建立学校建设项目报批审查制度,并将办法草案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县政府要认真抓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债务的重新清理和剥离工作,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债务暂时明确由学校自行负责,其教师2015年绩效工资参照公务员津补贴标准执行,视今后学校自行化解债务情况决定是否将其债务纳入政府债务序列

二、关于提请主任会议确定应重点交办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重点建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联工委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向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重点建议(草案)的汇报,会议确定了五件由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重点建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