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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主任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16 11:14:11 【字体:

116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学文主持召开了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整改工作的情况汇报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工作要点(草案)的汇报,并进行了审议。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201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整改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所列问题整改工作的情况汇报。2014624日,汉寿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关于2013年度汉寿县财政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会议之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积极部署整改工作,要求财政部门等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把整改工作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推动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县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截止2014年底,《关于2013年度汉寿县财政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绝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会议指出,同级审是财政监督的重要方式,也是促进财政依法运行的有效手段,加强审计监督,对于促进财政管理的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会议认为,本次财政同级审指出问题直接,财政整改工作扎实,为今后的审计监督和财政整改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同时,也指出了审计监督和财政整改工作还存在的监督重点不够突出、整改机制不够健全、部门之间缺乏对接等问题。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抓好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同级审工作和指出问题的整改回复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财政同级审及整改回复的制度机制。对同级审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整改结果的报告时限要作出具体的界定,形成长效的监督约束机制。

二是要继续加大同级审指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对同级审指出的问题,特别是部分项目资金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要严格依照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整改,该落实到项目的尽快落实到项目,该回归到民生的尽快回归到民生,确保国家项目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发挥应有的使用效益。

三是认真处理同级审及整改后遗留问题的处理。县财政局要对照同级审所指出的问题和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逐项进行清理,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限期整改时限,根据目前财政体制及县财政运行实际情况,当前无法整改的要健全制度、逐步规范,特别是对于个别因集体因素产生、责任主体难以追溯的年代久远的财政遗留问题,要依法据实作出妥善处理,确保今后的同级审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二、关于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工作要点(草案)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汉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工作要点(草案)的汇报,会议认为,提请会议审查的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贯彻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了县委2015年的工作部署,与省、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进行了有机衔接。要点指导思想明确,工作重点突出,监督措施有力,并得到了县委常委会议认可。会议建议结合县委常委会和本次会议讨论的意见,对2015年工作要点作进一行修改完善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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