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2014年8月25日至26日,汉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实到25人。常委会主任李学文,党组副书记龚玉德,副主任王立芬、彭天喜、陈武俊、饶杰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副主任陈武俊主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袁佑清,县委常委、副县长余习琼、副县长呙滨辰、朱进友、李功文,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基云,非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人大委办副主任,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共有六项议程。
会议首先视察并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情况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在依法管水、用水,确保全县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提高水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农村面源污染比较严重,垃圾处理措施不到位,水库湖泊等水面禁投落实不到位,水源地保护管理行政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
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水法的宣传。要把水法的宣传贯彻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水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水法的自觉性。二是切实加强水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要尽快制定《汉寿县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汉寿县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科学划分全县水资源功能区域,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科学、合理地开发与保护水资源。要严格加强对规划范围内水源地周边的水库湖泊等水面的执法管理,近期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水库、湖泊、内江养殖水面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和整顿规范。三是要加快实施城区自来水管网改造。要把原定在2015年、2016年完成的城区自来水管网改造计划,提前到今年年底前完成。四是要尽快启动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全面解决城区雨污不分和污水处理不彻底的问题。五是要认真解决全县垃圾填埋处理问题。特别是围堤湖垃圾填埋场要尽快停止垃圾乱倒行为,对以前违规乱倒的生活、建筑垃圾,要迅速进行平整消毒和覆土填埋,彻底消除污染隐患。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汉寿县城市建设投资基金”项下偿债资金列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认为,基金设立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运行模式合法合规,对保障汉寿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意义重大。会议依法作出了“关于同意将汉寿县城市建设投资基金”项下偿债资金列入同期年度预算的决定。
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一是要规范资金使用。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基金监管,确保专项用于县城建设,避免随意开支,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切实兑现承诺。县人民政府基金募集要在合规、合法、合理的基础上,切实保障基金本息的及时兑付。三是要坚持干部自愿原则。通过加强正面引导,充分调动全县公职人员认购基金的积极性,不得强制募集。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文广新局、司法局、城管执法局2013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今年4月以来,县文广新局、司法局、城管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落实2013年部门预算执行工作的审议意见,整改目标明确,工作措施有力,执行效果较好。县人大常委会对三个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表示满意。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认真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反馈办理落实情况。
会议听取了《汉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机关重要文件报送、重要案件备案和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草案)》的报告。对规定(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县人大内司工委进一步深入相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并提交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国汉寿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落户我县的议案》。会议认为,中国汉寿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投资规模大,发展前景好,对加快推进我县“旅游强县”战略,增强我县旅游产业综合竞争力意义重大。会议决定批准该项目落户我县,并建议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一是要督促项目方尽快制订项目建设规划,抓紧做好项目报批工作。二是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环境。
会议最后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龙珠湖公园建设的规划设计方案(草案)的汇报,并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