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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24 11:33:19 【字体:

2014624,汉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实到25人。常委会主任李学文,常务副主任周政怀,党组副书记龚玉德,副主任彭天喜、陈武俊、饶杰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副主任彭天喜主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袁佑清,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基云,非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人大委办副主任,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共有5项议程。

会议首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决定批准2013年度财政决算。会议认为,2013年,县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严格按照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积极依法组织财税收入,加强支出管理,深化财政改革,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平稳较快发展。但也还存在县本级可用财力规模不大、税收结构不合理、预算管理刚性不强、政府性债务风险较大等问题。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税收工作,认真研究解决财政面临的压力和矛盾,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2014年预算任务。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控制预内超支和预外支出,继续加大预算外支出尤其是预外非生产性支出的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好财政监督局的作用,加强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保障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有效。二是要加快财源建设步伐,不断拓展税源渠道,创新征缴工作机制,严格奖惩兑现,力争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三是要强化财政监管,重点是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的监督机制,定期组织国库股与其他业务股室、国库与银行资产余额的核对,并将核对情况于当年十月份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同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于12月份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年度政府性债务的增减情况,并说明增减的具体原因。四是要高度重视财政资金审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并由县审计局在10月份财政预算调整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中江国际·银象236号汉寿城镇化建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融资还款缺口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会议认为,此项融资意义重大,有利于拓宽我县融资渠道,加快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且风险可控,融资模式符合汉寿实际,决定依法批准该项融资议案。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融资方式,有效防范政策和法律风险;加强对该笔信托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用途合理,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的情况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制订和完善相关规定办法,强化工作措施,全县招投标管理逐步规范,招投标领域违法违纪现象得到遏制。但也还存在管理体制不畅、法规操作性不强、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一法一办法”的学习宣传,加大对违法案例的曝光力度,努力提高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法律意识;要迅速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县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完善管理制度,尽快制定《汉寿县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并在10月份前交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要适当调整工程招投标规模,将我县财政投资项目的招投标起点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沧浪河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方案和资金概算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沧浪河城市防洪生态治理工程系兼顾文化、生态、休闲、景观为一体的综合工程,项目安排符合我县水利与城市建设实际需要,对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防洪圈防洪功能,建设滨湖强县和幸福汉寿具有重大意义。项目实施过程中也还存在工程用地尚未落实、项目融资比较困难、偿债压力逐步加大等问题。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是统一认识。坚持量入为出,尤其要与上级有关精神保持高度一致,科学论证,合理开发;二是要协同作战。县人民政府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领导和协调,确保项目工程如期完成;三是要整合资金。县人民政府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资金,并积极整合部门资金,确保工程全面实施。

会议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智的提请,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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