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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主任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24 11:25:30 【字体:

324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学文主持召开了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性债务的情况汇报和县人大联工委关于提请主任会议确定应重点督办的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审议。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政府性债务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性债务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通过举债融资,借力发展,有效促进了交通基础建设、城市扩容提质、园区设施配套、产业优化升级和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增强了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同时,在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消化处理存量债务,加强新增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会议指出,目前我县政府性债务的监管工作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水平偏高。全县政府性债务率和偿债率都比较高,个别乡镇政府性债务率超过了国家规定的风险控制指标。二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给县财政带来的压力越来越大。我县政府性债务规模偏大,且有不断增长的趋势。三是偿债资金主要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四是个别地方在政府性债务的举借程序、审批程序和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等。

会议建议,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按照“适度举债、讲求效益、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的基本思路,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一方面,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积极努力,减轻财政压力。要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困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力化解历史债务;要在努力提高政府债务性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开源节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壮大综合实力,增强政府偿债能力,从而降低我县主要依赖国土出让收入偿还债务的风险;要转变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努力降低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参与度,引入市场机制,积极支持、引导社会、民间资本进入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多元化,逐步减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债务资金的依赖度。

另一方面,要科学管理,降低债务风险。县人民政府要从战略高度统筹兼顾好发展地方经济与控制举债规模风险这一矛盾,做到举借有序、讲求效益、风险可控、保障有力。要将政府性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以预算约束举债和偿债行为;要严格考评制度,兑现奖惩办法。要认真执行新债务责任追究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把各级领导干部任期内举债还债情况纳入干部考核、提拨、奖励的重要内容同时将各单位债务管理情况纳入县政府对所属单位的目标考核内容,并坚持奖惩到位;要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

二、关于提请主任会议确定应重点督办的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汇报,会议确定了五件由县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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