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4日,汉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实到27人。常委会主任李学文,常务副主任周政怀,党组副书记龚玉德,副主任王立芬、彭天喜、陈武俊、饶杰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常委会副主任王立芬主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袁佑清,县委常委、副县长余习琼,副县长朱进友,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基云,非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人大各委办副主任,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教育局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岩汪湖镇、洲口镇、丰家铺乡、大南湖乡、洋淘湖镇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共有3项议程。
会议首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及广大教师的共同努力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积极统筹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不断加强合格学校建设,突出办学特色,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稳步推进。会议同时指出,我县义务教育发展仍然处于不均衡状态,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学校之间发展不均衡,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要大力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和教育改革发展纲要,深化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认识,大力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推动教育事业新发展做出贡献;要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造就适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优秀教师队伍;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树立现代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和评价观,努力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2012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审计局关于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和县林业局201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会议认为,2012年,县公安局、住建局、林业局按照年初人大批准的部门预算,加强单位的财务收支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会议同时指出,三个单位在部门预算执行中也存在预算编制欠科学、预算执行结果差异偏大等问题。会议建议,各单位在编制预算前,要吃透精神,对接项目,掌握动态,摸清家底,特别是对本单位下年将要开展的主要工作做到心中有数,与县财政局及有关单位做好相互衔接,把财政直接拨付的资金列入收支进行财务处理,确保预算与执行口径相统一;要进一步增强单位执行部门预算的自觉性,健全财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别是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要实行跟踪问效。
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学文的提请,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宋云文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任命杨昶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的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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