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董高群一行来汉开展立法调研
为切实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维护湿地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7月23日上午,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董高群一行来汉召开《常德市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袁佑清,副主任饶杰出席。
(会议现场)
今年初,市人大将《常德市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条例》列入2019年地方立法计划,经多方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形成了目前的《条例(草案)》。湿地保护地方立法是完善湿地保护法律体系、理顺湿地保护与管理体制、解决当前湿地保护突出环境问题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条例有望年内颁布实施。
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沿岸有11个乡镇(街道),76个行政村(社区),涉及人口约30万人。属内陆湖泊芦苇沼泽型湿地,是极具科研、保护价值的湿地生态系统和湿地鸟类保护区。西洞庭湖是洞庭湖的西部咽喉,吞吐长江松滋、太平二口洪流,承接沅、澧二水,是长江中下游洪流的首个“承接器”和防旱“前哨站”;同时,也是(长)江(洞庭)湖生态系统的调节器,具有强大的自然调蓄洪水功能,是构建洞庭湖湿地乃至长江中下游湿地安全体系的重要战略要地。“涨水为湖、落水为洲”是其主要特征。
会议听取了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汉寿息风湖国家湿地公园、西洞庭湖湿地公园相关负责人关于湿地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随后,与会人员就《常德市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条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发表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董高群讲话)
董高群同志对我县前期立法工作的开展给予充分肯定,他认为,来我县调研不虚此行、收获很大。他表示,对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会予以整理和归纳,在下一步的修改完善工作中做到精确化落实。使这部法律成为一部接地气、具有可操作性能产生实际效果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