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关春同志一行来汉开展洞庭湖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7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关春同志率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汉寿开展洞庭湖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县委副书记、县长车世忠、县人大常委主任袁佑清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武俊陪同调研。
(调研现场一)
(调研现场二)
黄关春一行乘船环西洞庭湖实地察看沅水入水口,沅、澧水交汇处,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欧美黑杨砍伐及迹地修复现场(半边湖监测站)。车世忠向调研组详细汇报了西洞庭湖保护治理情况,并就洞庭湖保护立法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黄关春指出,洞庭湖保护立法工作的推进,对整个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具有深远意义,既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还洞庭湖一湖清水”战略中极其重要的一环。立法工作要坚持科学、民主,要把倾听百姓呼声、关注基层心声、反映群众意愿作为地方立法的一项基础工作。要做好科学论证,遵循自然规律;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增强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常德市领导沈习淼、谭弘发、涂碧波,及省、市、县三级人大财经委,市发改委、水利局,县发改局、水利局、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负责人陪同或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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