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来我县调研落实河(湖)长制及湿地保护立法工作
3月27日至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云文率调研组来我县调研落实河(湖)长制及湿地保护立法工作开展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袁佑清、县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天喜、副县长李功文等陪同调研。
(仓儿总砂石码头调研现场)
(座谈会现场)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沧浪街道办红旗社区、仓儿总砂石码头、马来家铺泵站、湿地保护区宣教馆、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地,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等方式,了解我县河(湖)长制开展落实、湿地保护工作等方面的相关情况,并参观了湿地保护区宣教展览馆。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相关县直单位、乡镇(街道)负责人、基层人大代表、巡河及湿地管护人员、群众代表就落实河(湖)长制及湿地保护、立法方面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袁佑清表示,落实河(湖)长制是县人大的一项重点工作,县人大会充分发挥在该项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建议在湿地保护立法方面对于湿地相关具体名称、保护区域、执法主体等方面要定位明确,考虑当地实际情况,遵循科学发展、可持续性发展,让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体系在湿地保护和保障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宋云文强调,湿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是湿地保护立法的核心内涵,推动湿地立法工作,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将极大的降低湿地保护管理的行政成本;各相关部门、管理机构、相关人员要提高对湿地保护立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任务,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